女方父母为女儿全款购房,财产权如何界定?

建德律师 2025-01-07
法律分析:婚后父母购房离婚后的分配具体如下:1、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,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,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,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,离婚时无需分割。2、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,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,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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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财产,视为对女方的赠与。离婚后按所占份额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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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《婚姻法解释三》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 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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